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监察权限/第三节 谈话第七十条已修改监察机关在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和立案调查中,可以依法对涉嫌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进行谈话,要求其如实说明情况或者作出陈述。谈话应当个别进行。负责谈话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0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