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第二节 监察监督第十八条已修改监察机关可以与公职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发现政治品行、行使公权力和道德操守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教育提醒。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