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监察程序/第一节 线索处置第一百七十条已修改对于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主动投案的,应当依法接待和办理。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0日第一百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