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监察权限/第八节 搜查第一百一十四条已修改搜查时,应当要求在场人员予以配合,不得进行阻碍。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搜查的,应当依法制止。对阻碍搜查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0日第一百一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