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失业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