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促进就业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促进就业工作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