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依法处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