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四章 无障碍社会服务第三十四条有效本市支持儿童读物、工具书以及医学、历史、音乐、技能等领域的盲文、有声出版物出版,满足视力障碍者的需要。本市支持盲文图书馆、图书室、图书角等建设,鼓励捐赠各类图书和有声读物。鼓励高等院校、社会团体、文化企业参与无障碍模式的作品制作,扩大无障碍模式的作品供应,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