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三章 无障碍信息交流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政府通过视频方式发布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信息的,应当同时采取实时字幕、手语等无障碍方式。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