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本市应当创新治理模式,通过调控引导、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联动监管、实施评估等多种方式,提高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的效能。

本市鼓励开展城乡规划科学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