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本市应当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文化遗产资源、各类设施和地理空间数据库的建设;建立涵盖规划编制成果、建设工程审批、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的规划国土空间数据库,建立各有关主管部门之间,以及与中央和国家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城乡规划的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