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处置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和土地,不得妨碍执法机关对违法建设的查处。

有关机构在依法处置房屋、土地前应当向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了解有关规划情况,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涉及违法建设的,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其违法建设处理后,方可处置。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