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十三条有效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设计任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本市的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批准内容。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