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二十四条有效本市城乡规划实施应当按照减量提质的要求,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增减挂钩、综合平衡的实施机制,优化利用疏解腾退空间,鼓励对存量建设用地和存量建筑进行更新改造。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