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学校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学生吸烟,对学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帮助吸烟的学生戒烟。

教师不得在中小学生面前吸烟。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