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服务/第二节 客运第二十二条有效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社会公德和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以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并配合安全检查。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