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防条例/第四章 消防组织第四十条有效志愿消防队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志愿消防队员参加火灾扑救。对作出贡献的志愿消防队员,应当给予鼓励。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9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