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四章 方式与方法第四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农村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边境地区的不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