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