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三章 重点对象第三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