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六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三十一条有效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