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静乐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静乐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公园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