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静乐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理第十六条有效静乐县人民政府有关湿地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环境动态监测,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和环境监测数据库,加强生态风险预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开展湿地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