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有效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辅警的招聘、使用、保障、管理和监督,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职责和权利、义务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确定的原则另行规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