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完善公共安全责任制度,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公共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突工作预案,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定期组织演练,依法处置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