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挂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摩托车行经城市立交桥、高架桥时,除特别许可外,应当在下层道路行驶。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