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十九条有效机动车在城市道路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应当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