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第二章 未成年人保护第十三条已修改学校、幼儿园应当设立家长委员会,通过开放教学、联合家访、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听取家庭、未成年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方法。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