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本市加快构建现代都市型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坚持科技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