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四章 文化繁荣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