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新发展都市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依托本市山水林田湖海自然资源和红色文化、稻耕文化、漕运文化等文化资源,开发集生态、旅游、康养、文化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完善基础服务设施,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提升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