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资金支持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内外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资。引导有关专业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挂牌、实施股权融资和发行债券等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