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务服务便利化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