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第五章 监督评价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