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管道事故,应当立即报警。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为应急处置、救援提供便利,不得阻挠。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