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保障正常启用。备用水源的保护和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