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侨务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侨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