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侵犯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