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五条有效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和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确需通过城市道路或桥涵的,应当事先征得市、县(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在管理人员监管下通过。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