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医药条例/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第二十八条有效本市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制度,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合理调剂。具体办法由市药监部门和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