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