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建设单位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后,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前,应当将经备案确认的物业管理区域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