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证条例/第四章 公证程序第三十一条有效公证机构依法不予办理公证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办理公证决定,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