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