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公证机构依法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的,公安、民政、自然资源、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配合。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