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公证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财务、资产、公证档案等管理制度,对公证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建立执业过错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