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控制农药、兽药、化肥等的使用量。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