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控制农药、兽药、化肥等的使用量。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