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七条有效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城市供水用水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进行,所需资金由自治县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形式筹集。鼓励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投资多元化。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3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