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城市供水实行政府定价。城市供水价格的确定,应当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促进节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和调整水价时,自治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并向社会公布水价调整方案。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3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