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在开展对外投资、参加展会、招商引资、产品或者技术进出口业务时,应当进行相关知识产权情况调查,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