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应当保证其信息真实、准确。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